各子公司、集团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巩固集团公司“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行动成果,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形成严谨、务实、勤勉的工作氛围,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工作时间。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严格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不得无故脱岗、擅自离岗,如需因公外出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去向并保持联系畅通;严禁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视频、玩游戏、炒股、睡觉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期间严禁饮酒。
三、严格请假制度。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或子公司请销假管理制度,各类请假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不得事后补假。
四、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机制。各子公司、集团公司各部室要做好本公司、本部室范围内的日常自查工作。各子公司纪检监察室(或相关部室)、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分别负责对各子公司、集团公司各部室进行每月两次检查。同时,集团公司纪委将不定期地对全集团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将给予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和单位按照集团公司管理流程依据人事管理权限和考核制度进行处理。请各子公司将每月两次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人:刘何琪,电话/传真:0571-86881546。 集团公司纪委
2017年11月17日